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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院行政庭“四措合力”全面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作者:梁凤  发布时间:2012-09-06 16:11:0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区高院、玉林市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工作要求,9月3日,玉林市中院行政庭全体干警召开风险防控“回头看”工作会议,通过各干警自身剖析、集体查找、相互讨论等方式,将本部门、各干警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再次进行核查。

  重点复查在办案各流程环节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看是否有未查找到的风险点,如有则进一步完善。通过剖析,在思想道德廉政风险方面,要坚决抵挡各种诱惑,具体细化为抵挡金钱诱惑,提高党性觉悟与拒腐防变水平;在环境性廉政风险方面细化为八小时外个人生活不定向性、不规律性,要严守纪律,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确保案件审理公正合法;在机制性风险点主要还存在执行标准不严、上下沟通不到位等风险,需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各部门沟通协调;在管理性风险点主要存在班子管理不够科学,需加强管理,坚持原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在政策性风险点主要是对相关政策执行不统一、不严格等方面可能存在风险点,需认真领悟政策精神,确保政策的实施具有时效性和指导性意义。

  结合可能存在的风险点,该庭完善以下防控措施: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根据各干警制定岗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落实各风险点的工作责任,增强政策法律、法规的教育,要求各干警规范、依法执行各项法律、政策,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的全面落实,长期稳步推进风险防控工作,将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二是风险评估、重点防控。推行案件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干警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认真评估可能发生不廉洁行为的环节,并根据风险评估的结果,认真做好防范预案,对可能出现的高发风险,如岗位性廉政风险、思想道德廉政风险实行重点防控,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断总结经验,确保廉政管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三是内外监督、形成合力。高度认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监督意识,不仅庭内干警之间要相互监督,接受纪检、人大等机关的监督,还要接受社会监督、特别是信访渠道的监督;四是细化考核、严格问责。建立考核问责制度,细化考核内容,对个风险点定期实行考核,对可能出现的风险及时制止,防止苗头性的问题向违法性问题转化,对违法违纪现象设置严格的问责制度,对制度落实不到位、防控措施力度不够的,将责成整改。
来源:玉林市中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