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提高陆川县法院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水平,减少和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陆川县法院着力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扎实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一是抓组织筑防线。该院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内容和重点工作,制定了《陆川县人民法院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推行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坚持“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组监察室组织协调、中层部门为主体,依靠干警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有组织、分步骤、有目标的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通过单位部门自查、干警细查、群众帮查等自上而下的方式,结合实际,认真分析,共查找出单位风险点18个、庭科室队风险点共39个、个人风险点共45个,提出防控措施共63条,同时对廉政风险点逐个分析、审核、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建立风险信息库,并将单位、各庭科室队及个人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在单位显眼处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抓制度促规范。该院按照法定职责、权责一致的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编制了《廉政风险防控汇总表》、《职权目录》、《制度目录》,绘制了《业务流程和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流程,强化制约监督,同时针对权力运行过程,制定权力行使实施细则,细化工作任务,并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层层推进审判业务公开透明。
三是抓考核明责任。该院将廉政风险防控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目标考核,加强预警防控,通过组织开展多种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分层次、分岗位、分批次增强干警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对可能存在或者新出现的腐败风险,及时发出警示提醒,同时制定和优化防控措施,对不按要求推行和落实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部门和个人,将采取警告、勤勉谈话、效能责任追究、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督促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源头治理。
四是抓公开严监督。该院不断开拓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法和途径,深化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审务督察,聘请12位人民监督员加强法院审判执行监督,重视使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理案件,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建立“信、访、网、电”四位一体的举报方式,公布举报邮箱、电话等,积极拓宽多方面监督渠道,全面构建和健全风险明确、监控有力、预警及时、处置得当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