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流市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协助邕宁法院圆满完成一件异地强制执行案件,收效良好。
11月28日下午,邕宁法院执行局的办案人员来到北流,请求北流法院派人到北流西埌镇协助强制执行一个案件。北流法院院领导高度重视,指示法警大队全力协助邕宁法院的执行工作。接到指令后,法警大队抽调匡桂飞、张波两名法警业务骨干协助邕宁法院。
29日清晨,匡桂飞、张波两人根据原执行计划来到约定地点与邕宁法院的有关办案干警会合后,一同驱车赶往被执行人所在地--北流西埌镇某工程公司混凝土加工厂。到达之后,全体执行人员迅速按照执行预案的部署兵分三路,一路干警迅速控制加工厂大门并负责警戒,一路干警进入厂区寻找并查扣这次执行的标的物——两辆混凝土运送工程车,另一路干警向工厂值班人员出示相关的法律文书并办理相关的查扣手续。整个现场执行行动如行云流水,各位干警动作迅速有效,前后只用了十多分钟就顺利完成了查扣行动。行动圆满结束后,邕宁法院的带队领导高度赞扬了北流法院两名法警机智勇敢、听从指挥的工作表现。
这件异地强制执行案件中,各位干警精诚团结、相互配合、齐心协力地圆满完成了任务,增进了北流法院和邕宁法院之间的工作友谊,促进了兄弟法院之间的工作交流,为两个法院以后的执行工作和法警队伍建设提供了宝贵的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