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市中级人民法院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庞勉、副主任刘玲一行三人到我院,对博白法院2013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涵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评细则、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司法廉洁教育、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建设年活动、审务督察工作的开展、违规使用公务(警务)用车等。检查组听取了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一汉对该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查看了相关台帐资料并现场察看该院廉政文化宣传专栏等方式,对博白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认为该院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比较重视,制定的工作计划详细,任务分解科学,责任明确,措施可行,台帐资料全面、整洁,对我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开展审务督察工作和公车管理使用工作成绩突出。同时也指出该院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纪检组监察室负责同志表示:一定按照中院检查组提出的宝贵意见,认真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查漏补缺,完善各项工作,迎接自治区高院的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