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兴业县人民法院把学习贯彻落实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规定,作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重要具体行动,抓实抓好,抓出了成效。近日,先后召开了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体干警大会,认真学习了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规定,并严格执行这些规定,有力地推进了该院执法办案和公正廉洁司法,为执法办案提供了坚强的廉政保证、纪律作风保证和政治保证。
认真组织学习了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系列规定。组织大家仔细认真地学习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印刷邮寄购买贺年卡的通知》、中纪委《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等一系列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并组织进行了热烈讨论,全体院领导和干警们一致认为,这些规定施行的非常及时,很有必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给推进人民法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公正廉洁司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一致表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深刻领会,入脑入心,指导行动,坚决贯彻执行这些刚性的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绝不碰触“高压电”,做党纪国法的模范执行者。
不折不扣地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目前,该院严格禁止春节期间用公款印刷、邮寄、购买、贺年卡明信片等,和元旦春节期间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严禁公款旅游、严管公务用车,防止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