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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院到陆川县法院检查枪弹库建设工作
作者:周杰  发布时间:2014-04-24 08:44:50 打印 字号: | |
  4月14日,玉林市中院法警支队政委覃智毅、行装科副科长许展贤等三人组成检查组来到陆川县人民法院,对新建成的枪弹库进行严密细致的安全检查。检查目的是在枪弹库即将投入使用之际,更好地规范枪弹库的管理和使用,杜绝安全隐患

  多年以来,陆川县法院没有自己所属的专用枪弹库,枪弹长期放置中院,对此,陆川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院党组专题会议研究解决问题,并在选址、施工、设施安装上与市中院紧密联系,在建设过程中认真听取市中院的意见和建议。现在枪弹库的建成,彻底改变了该院没有自己专用枪弹库的历史。

  检查中,温副院长向检查组人员详细汇报了枪弹库各类安全设施的建设情况,检查组人员实地检查了枪弹库,对CAS报警装置及红外线感应器的安装是否科学合理,是否与公安局CAS报警系统正常联网、正常使用,监控摄像头、“三铁一器”等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是否有安全消防设施及管理制度等五方面进行了检查。并结合检查的情况,为枪弹库的规范安全使用提出了科学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组强调,陆川县法院的枪弹库即将投入使用,一定要充分认识枪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严格落实“枪弹分离,双人双锁管理”,严格执行枪弹药管理制度和规程,确保枪支弹药的绝对安全,坚决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确保法院的安全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来源:陆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