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法院加强对干警“八小时之外”行为监督管理工作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规范干警的业外行为,树立法官和法院的良好形象。
一是端正认识,明确纪律要求。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干警学习上级机关《关于严肃整治会所中歪风》、《对党员干部参与“黄赌毒”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关于坚决整治党员干部纵酒行为》等通知精神和要求,深刻认识社会各种歪风的危害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上来。
二是经常提醒警示,防范发生不良现象。在严明干警工作期间工作纪律的同时,严明“八小时之外”的“社交圈”、“生活圈”,利用法院系统干警“八小时以外”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每逢重大的节假节,利用本院手机短信平台向干警发短信提醒,做到警钟长鸣。
三是签订承诺书,增强自律意识。组织全院干警签订承诺书:“自觉约束业外行为,不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不相符的活动,不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符的场所,遵守社会公序良俗”,加强相互提醒或监督。
四是加强监督检查,违反必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接受社会各界群众对干警的监督举报或投诉。同时,该院审务督查人员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检查了解干警“八小时之外”的纪律情况,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