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上午,玉林市中院监察室主任庞勉等三人到博白县法院检查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庞主任一行首先深入到该院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庭、执行局、院档案室等主要业务庭室,随意抽查了部分今年4月至10月所立案、审判、执行、对外委托评估拍卖等案件,每个业务庭抽查了10件。从抽查情况看,该院刑事审判庭、执行局落实随案廉政监督卡制度比较好,所抽查的案件,主办人员均能积极邀请当事人填写《随案廉政监督卡》,并及时收回随案廉政监督卡装入案件卷宗归档,监督卡回收率达80%以上。抽查中发现个别业务庭没有按规定向当事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有个别业务庭虽然发放了但没有回收,或是发放了也回收了但没有要求当事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对以上这些存在问题,检查组均一一给相关的业务庭进行了指出,并提出了今后的工作要求。同时检查组还指出该院纪检组监察室要加强对业务庭落实廉政监督卡制度的检查督促,定期对案件当事人在廉政监督卡中提出的意见进行梳理分析,并结合分析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向院党组进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该院表示一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正。
向案件当事人、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发放随案廉政监督卡,是通过当事人对案件承办部门和全体办案人员在审判执行活动中否存在违反法律、违反办案纪律和廉政纪律问题进行监督,实现监督关口前移,做到有问题及早发现、及早解决、及早纠正,将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以更有效的方式监督约束办案人员,以更有效的措施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促进法院、法官严格执行廉政纪律,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文明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