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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法院积极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作者:陈洁媚  发布时间:2015-01-28 16:23:47 打印 字号: | |
  为不断筑牢干警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彻底解决法院队伍中存在的“四风”问题,进一步增强法院干警廉洁自律意识,确保公正廉洁司法,陆川县法院根据广西高院转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全国法院开展2015年度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通知》的要求,迅速组织干警,积极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

  经该院党组研究决定,此项教育活动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坚决把开展集中教育活动作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切实负起对集中教育活动的领导责任,以认真、从严的态度抓好工作的落实。并要求与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春节等重要节日纠风工作结合起来,深入开展廉洁司法教育活动,积极深挖司法不廉及“四风”问题的思想根源。该院党组成员和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切实投入活动中,主动接受教育,发挥带头作用。

  陆川县法院及时向各中层部门转发了关于开展此项活动的文件,要求各中层部门结合实际,积极组织部门干警对文件进行学习,认真领会文件精神,不断提高干警对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同时,该院充分利用了法院内、外网及短信、微信、微博、活动板报等将开展教育活动的各项举措和具体要求进行了宣传,极力营造一个浓郁的教育环境,确保此项教育活动得以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

  目前,该院全体干警把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与“执法不严、司法不公”自查自纠活动结合起来,根据自身岗位的实际情况,撰写了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的心得体会。通过开展教育活动,促使该院干警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进一步的提高,不断筑牢全院干警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价值理念。
来源:陆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