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春节将至,陆川县人民法院毫不松懈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全方位防范节日不正之风,主动适应反对“四风”新常态。
该院党组结合当前开展“执法不严、司法不公”活动和司法廉洁教育活动,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编印的《人民法院警示教育案例选编(第五辑)》,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例通报,引以为戒,绷紧廉政这根弦,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广西自治区高院关于切实做好2015年春节、元宵及全国“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坚决杜绝用公款购买、赠送、收受节礼或互相宴请等行为;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福利、实物问题;严格公车管理使用,春节期间实行公车封存,杜绝公车私用,纪检组监察室加强监督检查落实。同时,利用手机短信平台,给全院干警发短信:“发送倡廉的祝福,寄予平安的心愿;两袖清风过佳节,举家团圆迎吉祥”,体现对干警的关怀和祝福,共同度过风清气正、安定祥和的春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