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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验受干扰 释法说理消疑虑
作者:龙昆  发布时间:2015-05-05 17:45:06 打印 字号: | |
  近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法官在对一起行政登记纠纷案进行现场勘验中,耐心释法说理,消除了当事人的疑虑,为审理好案件打下良好基础。

  原告陈某发与被告玉林市人民政府、第三人陈某琼、陈某昆等5人土地行政登记纠纷一案,原告陈某发诉称其与第三人是相邻关系,最近陈某发想对其持有的土地进行建房,发现原县级玉林市人民政府颁发给其的国有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与颁发给第三人的集体土地使用证项下土地,部分存在重叠之处,遂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撤销第三人陈某琼、陈某镇(已去世)、陈某昆持有的同一地块集体土地使用证,由被告对三人所持集体土地使用面积及界线进行重新核定后再发证给第三人。

  受理案件后,为了更好了解案件情况,玉州区法院办案人员来到东明村对涉案土地进行现场勘验。

  由于原告与第三人双方情绪对抗,办案人员一到现场,就有村民上来大声吵闹。审判长向在场人员说明了来意,随后便组织办案人员进行勘验工作。

  得知法院前来办案,村民陆续过来,围观的村民越来越多。其中有的第三人的亲属情绪激动,一直在骂骂咧咧且叫嚷拒绝签字。

   面对此情况,办案人员心平气和,耐心的跟大家摆事实,讲道理,劝解大家不要激动。审判长解释说,案件还在审理中,今天来主要是看看双方土地证下登记的土地的位置、四至、地上附着物及争议部分的具体位置,以取得第一手的证据材料,使案件判决更加公平、公正,请大家相信法院,配合好工作。

  渐渐的,第三人的情绪缓和了许多,主动配合办案人员的工作。最后书记员做好勘验笔录,并对各方当事人进行宣读解释后,各方都在笔录上签了字。工作结束已近下午6点多钟。感受到法院办案人员的辛苦,一位第三人对法院的同志到现场实地勘验表示感谢。
来源:玉州区法院
责任编辑:黄凤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