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法院按照有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要求,5月中旬,该院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丘美红采用交流谈心的方式,分别深入各中层部门与各中层部门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此次廉政谈话是该院纪检组长首次分别与各中层部门负责人进行的廉政谈话。
在廉政谈话中,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向丘组长汇报了本部门干警的纪律作风、队伍建设和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个人廉洁自律的情况。同时,各中层部门负责人也向丘组长反映了本部门所存在的问题及遇到的实际困难。
丘组长首先对各中层部门负责人在工作上所做的努力及取得的成效给予了肯定。在谈话中,丘组长主要根据该院纪检组监察室日常监督检查及群众反映的情况,指出各中层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应该加强在廉洁司法、诉讼收费、干警上下班和值班纪律、庭审作风、公车管理、安全保障、会纪会风及案件释法解疑等方面的工作,努力解决本部门在这些方面中所存在的问题。
最后,丘组长对各中层部门负责人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敢于负责,敢于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切实落实好“一岗双责”;二是要增强自身廉洁自律意识,严于律己,严格遵守纪律和各项廉洁规定,时刻做到警钟长鸣,为全院干警树立榜样;三是要时刻严抓本部门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本部门干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严肃工作纪律。
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是一项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工作,需要持之以恒地开展下去。通过廉政谈话,可以不断强化该院中层部门负责人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进一步提升中层负责人的责任心和工作效率,从而在源头上自觉杜绝腐败的产生,有利于维护法院和干警的良好社会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