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全面发展,陆川法院认真落实纪检组长不分管其他业务工作的要求,采取“五个强化”着力抓好纪检监察监督责任工作,该院连续六年来没有发生违法违纪行为。
一是强化督促责任落实。协助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制定、检查、考核、追究;明确各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重点;不断健全“一岗双责”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工作机制;将述职述廉、廉政谈话、任前谈话、诫免谈话、廉政承诺、廉政学习等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各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上级和本院下发的有关廉政工作的文件、要求、各项主题教育活动等进行传达学习、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进一步对安保工作和干警庭审作风、会风会纪、上下班纪律、请假审核、外出报告登记等纪律作风进行加强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全院通报,对检查到存在的问题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和处理。
三是强化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监督。继续加强对“三公经费”支出的检查、着重检查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超预算开支、违规发放职工福利、公车私用和乱停乱放等问题。
四是强化审务督察。采取不定期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干警履行职责、行使职权、遵章守纪、改进作风等情况加强检查。
五是强化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认真从审务督察、来信来访反映中查找线索,严查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行为,对违法违纪行为绝不姑息,一经查处发现问题,将依法依纪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