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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法警圆满完成二审宣判
作者:温守吉  发布时间:2015-09-11 11:54:20 打印 字号: | |
  9月9日上午,由市中院一审、区高院二审维持的被告人罗寿荣故意杀人一案,在陆川县法院公开宣判,由于本案一审开庭及宣判时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罗××、韦×(死者父母)情绪异常激动,有举横幅、堵路行为,他们强烈要求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但一审、二审均判处被告人死缓,法院的判决与原告的要求存在差距,且本案宣判的时候正值东盟博览会召开前夕,鉴于本案案情重大、敏感、社会影响广泛。为确保宣判工作能够正常有序顺利进行,陆川县法院法警大队接到任务后,特别制定警务保障方案,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到人。

  宣判当天,根据中院的统一部署安排,在此次的警务保障工作中,该院法警大队主要负责安检和庭外安保。庭审前法警对旁听人员的身份一一核实并细致的安检,按方案要求对各个岗位的防控范围、职责进一步细化,做到定岗定责,进一步了解掌控当事人家属、亲属的动态,完善对法院外围当事人亲属的掌控,防止出现在法院大门外拉横幅、喊口号等情况,同时在整个警务保障过程中法警们都严格按照装备配备要求着装、佩戴警械具和武器,严格规范执法,排除一切安全隐患,保证了整个宣判过程的警务保障万无一失。

  在此次警务保障工作中,该院法警大队法警始终保持饱满的工作热情,严肃、威严的警容警貌,展现了新时期法院法警的良好形象,圆满地完成了此次二审宣判警务保障任务。
来源:陆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