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切实加强法院法警队伍的执行能力,进一步规范法警工作,全面提升法院司法警察队伍的执法能力,玉林市玉州区法院结合法警执法能力建设的活动,以及本院司法警察工作实际,抓好“三个落实”,使该院法警队伍在“规范执法行为,增强执法能力”上迈上了新的台阶。
一、全方位落实看管、押解、值庭、安全检查四项工作。为保障审判工作的顺利开展,在审判过程中使法警能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看管、押解、值庭中的有关规则,对人犯押解、看管的分工进行明确规定,保证了值庭的人员配置,坚决杜绝责任事故的发生,并责任到人。同时,要求法警抓好审判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作好安全检查工作,维护好正常的审判秩序。
二、严格落实合法、规范、安全、文明的要求。为在标准上提高执法水平,突出安全工作,以达到法警队伍在完成工作任务的同时,外树形象,内强素质的要求,要求在法警进行看管、押解、值庭、安全检查工作时,不得少于两名法警,并应注意法定程序、作到警容严整、精神饱满、姿态端庄、规范执法,举止用语文明,同时,严格对安全检查工作的人身的安全检查和随身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分别进行了规定,并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物品和危险物品的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三、积极探索落实司法警察法警正规化改革工作。该院法警大队在工作中,落实上级法院关于开展司法警察正规化实有关规定,按照高标准、严要求,力争打造一支政治优良、素质过硬、装备完善的法警队伍。按“四大规则”的原则,结合我院现有物质条件和警力,对法警在看管、押解、值庭、安全检查中工作的进行了变通的处理,更利于实际工作的操作。同时我院也不断的从法警“达标”、“规范化”和“正规化”考评验收中的经验教训,努力加强司法警察执法能力,切实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的整体执法水平,提高法警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