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经过认真准备、细致安排、圆满地完成了一起艾滋病被告人刑事庭审警务保障任务,确保了该案庭审的顺利进行完成。
11月10日,陆川县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刘某某涉嫌贩卖毒品罪一案。因刘某某系艾滋病患者,接到开庭任务后,法警大队对此高度重视,大队长在及时了解案情及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后,迅速组织召开警务保障专题会议,制定周密的庭审保障预案,对在押解、看管、值庭等环节中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一一分析和部署,特别强调了防护措施的重要性,挑选法警骨干力量组成警务保障组,明确分工,并要求每位法警全程密切观察刘某某的情绪变化,严防艾滋病被告人刘某某在开庭时情绪激动,发生伤人、自伤、自残等突发情况的发生。
开庭当天,司法警察在大队长的带领下按照预案实施庭审警务保障。在整个庭审过程中,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法警一方面通过温和的行为举动让刘某某感受到对他的关心,一方面密切关注刘某某的神态行为,以防出现突发情况。也许是法律的威严、也许是人性温情的感化,在近一个小时的庭审中,被告人刘某某情绪一直都很平静,当庭表示认罪,也愿意配合整个庭审过程,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法警大队圆满完成了此次庭审保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