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5年11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警大队在执行庭审、押解任务中,共出警值庭22344次,提押犯人14279人次,协助执行各类案件240余件,处置突发事件7起,无一发生安全问题,实现十年安全无事故。
2003年实行编队管理以来,玉州法院法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暂行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始终把抓好庭审和押解安全作为 “为大局服务 为人民司法”的头等大事来抓。
法警大队充分发挥司法警察在审判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全力保障以审判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安全。紧密结合区域特点,从警队实际出发,在学习和借鉴其他法院警队先进经验的基础上,通过庭审前,对案件、人、车、装备和路线的认真研究分析,明确职责,积极做好预测预防工作。
庭审中做到队领导亲自带队,严格落实执行提解、看管罪犯的有关制度,对类似影响社会大的案件的罪犯人押解在增加看守力量的同时,实行重点盯防、严密布控。庭审后,及时召开碰头会进行总结讲评,对查找出的问题和不足,予以坚绝纠正。
在完成好日常警务技能集训外,还定期聘请相关专业武警对警员进行擒拿格斗、枪械等指导训练,为提高法警在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中的应变能力。
玉州法院法警大队以良好的素质、过硬的作风圆满完成了各项任务,连续多年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警大队”,受到了各级领导和群众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