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当前安全形势和工作实际,为了保障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法院机关安全,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法警大队就加强安全防范工作提出了五点具体要求:
一要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时刻树立“安全责任重如山”的观念,筑牢安全思想基础,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始终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不发生各类警务安全事故。
二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每次开庭负责人要勇于担当,善于担当,明确安检、押解、看管、值庭的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四项规则》的要求,规范操作,做到“提押手续严、押解控制严、看管监视严、值庭防范严”,认真履职,提高警惕,严防被告人脱逃事故的发生。
三要加强装备的安全检查。每次开庭押解前要对囚车、羁押室、警戒具等装备认真检查确认,对被告人实施戒具,防止押解过程中被告人脱逃、自残等现象的发生。
四要进一步完善警务保障、机关安保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定期进行应急处置演练,提高警务保障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要把法院内部安全保卫工作检查纳入常态化,不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机关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