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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学习黄志丽先进事迹
作者:刘筱妍  发布时间:2016-04-20 17:58:29 打印 字号: | |
  2016年4月19日上午,福绵区法院全体干警参加最高人民法院举办的“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会。

  黄志丽作为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柔肩担正义,真情解民忧,用责任和爱心诠释法律的庄严和温暖,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被称为明断是非的“快枪手”;她忠诚履职,秉公办案,被群众称为“知心法官”。黄志丽先后荣获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敬业奉献道德模范等荣誉称号。

  通过观看“黄志丽同志先进事迹报告会”视频,福绵区法院广大干警进一步增强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及新形势下做好人民法院工作的信心。一是学习黄志丽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黄志丽同志身上具有司法为民的满腔热忱,在审理刑事案件中运用司法智慧践行司法为民的准则;二是学习黄志丽对公平正义的执着追求。黄志丽同志“三个贯穿始终”的工作法,即调查研究贯穿始终、亲和调解贯穿始终、释法析理贯穿始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官对公平正义的追求;三是学习黄志丽对社会责任的担当。在刑事审判中,每一起刑事案件都是一个社会不安定因素,不仅被害人仇视犯罪人,犯罪人也仇视社会,要化解社会矛盾,就要自觉地把刑事审判工作作为化解社会矛盾的有效手段。

  学习黄志丽的先进事迹,就应该把握其精神实质,在平时的工作中以典型为榜样,不断强化宗旨意识,以化解社会矛盾为己任,忠诚履职,秉公办案,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和谐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来源:福绵区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