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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川县法院党组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作者:陈洁媚 何福龙  发布时间:2016-08-23 11:18:06 打印 字号: | |
  8月22日,陆川法院召开了一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该院全体党组成员均参加了集中学习。

  会上,该院纪检组长丘美红宣读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并与其他党组成员一起对《问责条例》逐条进行深入学习。丘组长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进入从严治党的态势,党中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以高压的态势进行反腐败斗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与去年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一样,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问责条例》问责的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会上,全体党组成员就学习《问责条例》展开讨论,交流学习心得。

  该院代院长陈锐就深入学习党规党纪,严守组织纪律,切实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一要充分认识好、学习好、宣传好、落实好《问责条例》的重要性,要将《问责条例》的学习与当前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深刻领会党中央颁布《问责条例》的目的,认真学习领会《问责条例》的内容;二要把贯彻落实《问责条例》与本院的实际工作紧密联系起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查找本院党建工作、队伍纪律作风、审判执行质效、司法为民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及时掌握分管部门工作和干警纪律作风的情况,做好廉政风险防控;三党组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勇于担当、履职尽责,把队伍的管理、监督与日常审判执行工作结合起来,善于防范预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纪检组监察室要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不断创新监督检查的方式,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
来源:博白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