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强新录用公务员的廉洁和守纪律讲规矩意识,8月30日,在新录用公务员报到之日,陆川县法院纪检组长丘美红对7名新加入法院工作的公务员进行了上岗前的集体廉政谈话。
谈话中,丘组长加深了新公务员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的认识,并结合相关的规定,对新录用公务员提出了六点纪律要求:一、政治纪律方面,强调新公务员要严明政治纪律,坚守政治立场,不妄议国家方针、政策,不能信谣传谣言;二、组织纪律方面,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切实执行组织纪律,不能搞特殊、有例外,服从院领导、部门领导的安排,遵守上下班纪律;三、工作纪律方面,作为一名法院业务部门的书记员,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办案纪律,不能泄露审判秘密,不私下会见当事人,积极履行好工作上的职责,完成好工作任务;四、廉政纪律方面,要求新公务员不断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条规的学习,提高自身的廉洁意识,在开展工作中,坚决不接受当事人的吃请、送礼等,不该伸的手莫伸,守住纪律与法律的“底线”;五、群众工作纪律方面,在工作中接触当事人要注意方式方法,防止矛盾的产生与激化,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杜绝“冷、硬、横、推”行为的发生;六、生活纪律方面,强调“八小时”工作以外的生活也要守纪律讲规矩,不违反公序良俗,不进入私人会所,不参与赌博,厉行勤俭节约。
丘组长还结合了近年来发生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洁纪律方面的反面典型案例,为新录用公务员敲响廉政警钟,希望他们通过这些反面的典型案例,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在今后的工作中严守各项纪律,公正廉洁,不断增强自身的拒腐防变能力,成为一名合格的、优秀的政法干警。此番谈话,使新公务员们对在法院工作应注意的问题上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他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岗位上,在提升自身工作能力的同时一定坚守纪律和规矩,谨记廉洁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