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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院警务安全专项检查组到兴业县法院检查工作
作者:覃思思  发布时间:2016-11-28 17:06:21 打印 字号: | |
  • 检查现场
  • 检查组与法警交谈
  11月23日上午,玉林市中院张晓刚副政委带领法警支队教员一行3人对兴业法院司法警察警务安全工作进行了检查。兴业法院院长谢建军,副院长林雁平、法警大队大队长黄光祥等陪同检查。

  此次检查的内容四项规则落实情况,主要针对可能出现在警务安全保障中突发事件的处置:1、人工安全检查中,在规定时间里检出三样限制物品;2、押解途中遇被告人家属拦车的处置;3、值庭中旁听人员冲击法庭事件的处置和换值庭、传递证据。我院法警就这三个方面,逐项现场演练,每一项结束后,支队领导耐心指出我们在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详细分析这些问题存在的安全隐患,并通过亲自示范动作,规范我们的执法用语和行为。

   张副政委提出三点工作要求:一是加强处置突发事件模拟演练,增强处置突发事件的意识,提高司法警察队伍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二是要加强年底业务技能、体能的训练,加快年底绩效考评工作;三是要进一步强化警务保障各项安全工作,配齐警用装备,牢记警务安全是法警工作的生命线。

  谢院长对玉林中院张晓刚副政委一行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衷心感谢,要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法院的要求,预防警务安全事故的发生。在日后的工作中加强训练,注意细节,努力打造一支文明规范而又有震慑力的队伍。
来源:兴业县法院
责任编辑:钟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