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高院《2016年度全区各中级人民法院安保和法警工作单项考评实施方案》的要求,12月13日,福绵区人民法院组织全体司法警察进行了2016年司法警察理论测试。
院党组对此次理论考试高度重视,考试前期,由分管法警工作的副院长李永林召开警务工作学习理论课,组织干警们认真学习了《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细则》及《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执法手册》的重点内容,包含了司法警察各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队伍建设、训练制度等司法警务工作相关内容。
考试以该院作为考试地点,采取书面、闭卷的形式,考题包含单选、多选、判断及案例分析四大部分,参考人员包括全体在编在职司法警察及聘用司法警察,参考率达到100%。
通过此次考试,不仅强化了干警们的业务理论知识,也有效地发挥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在作答的过程中经过理论与实践的思考,达到自查、自省的目的,更进一步地规范了干警们在实际工作的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