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玉林市玉州区法院法警大队全体干警认真学习了区高院8月30日下发的“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山东法院成功处置两起警务安全突发事件的情况通报》的通知”精神,学习过程由大队长李念主持。
会上,李念大队长详细传达了此次情况通报的精神,指出山东的两起处置突发事件,充分反映了司法警察强烈的责任意识、规范的执法行为、过硬的警务技能以及英勇无畏的奉献精神。当前,各级法院正在深入开展安全隐患集中排查整治和司法警察警务安全警示教育,李念大队长强调,法警大队要积极借鉴山东法警的做法,进一步加强法院机关安保工作,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会后,全队干警纷纷表示,一定要把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到本职工作中,学习先进,增强素质,锤炼技能,为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供更加安全、优质、高效的警务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