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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作者:玉林中院  发布时间:2021-01-13 17:55:34 打印 字号: |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0年4月9日至7月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9月3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履行主体责任,以高度政治自觉抓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工作,狠抓整改落实,确保取得成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召开党组会议专题通报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论述。召开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成立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拥建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中层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整改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整改工作。

(二)细化措施,明确责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制定了《中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落实玉林市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六大方面33个突出问题,细化分解为72个具体问题201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有序推进整改。

(三)完善机制,坚持长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把问题整改与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集中整改期间,建立健全制度36项,形成用制度管理、以制度制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四)加强督导,注重实效。集中整改期间,从院监察室、机关党委等部门抽调6名干警组成督导组,对院机关各部门以及各县(市、区)法院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追责问责促进担当履责,以巡察整改成效推动各项工作发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从严从实推动全面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彻底改到位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坚决落实政治巡察要求,认真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条逐项制定整改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扎实推进整改,确保问题整改落地见效。截至12月3日,共完成69个问题、198项措施整改,完善制度36项。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缺失,队伍政治意识树得不够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2016年以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并对2016年以来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精神传达学习情况进行“回头看”。落实党组学习制度,党组会议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及上级机关有关会议精神列为第一议题。对《中共玉林市委员会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进行再办理再落实。

(二)关于“党组核心引领作用不足,决策部署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度,明确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的权力清单。强化院庭领导监督管理职责,严格落实《关于加强审判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严格执行《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加强类案检索,统一裁判尺度,规范员额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把意识形态和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议事日程,制定《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下发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方案,挈领全年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系统2020年度绩效考评指标。三是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学习、研究、研判有关工作要求。在2020年10月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本院2020年1—9月意识形态情况汇报并进行分析研判;在12月听取本院2020年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工作汇报。院机关党委下发了党支部书记年度意识形态工作清单,明确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

(三)关于“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够深入,履行审判核心职能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运用执行指挥平台和失信惩戒制度,使用查控措施,及时控制被执行人的财产,依法依规将被执行人纳入全国失信名单库,实施信用惩戒,敦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通过执行信访挂网督办,对信访人诉求进行逐案督查,做到实质性解决纠纷;对存在拖延执行的,及时启动一案双查制度,依法追责问责。二是加强终本案件检查,有财产案件及时依法恢复执行。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执结率情况、有财产可供执行法定期限内实际实结率情况进行每周通报。三是健全完善案款发放不及时发现机制。加大执行办案平台信息化建设力度,对执行各个节点进行全面监督和管控,及时发现案款发放不及时的嫌疑和苗头,实现系统自动归集信息并发送提示。加大对案款发放不及时的督办机制。市中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全程实时监督下级法院对案款发放不及时问题的督办,完善相关督办制度,建立督办台账,做到全程留痕。四是出台关心关爱干警十项措施,进一步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立涉企合同案件快审机制,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开展专项执行工作,压缩执行时长。自今年6月份起,玉林市法院建立“解决商业纠纷用时”月通报制度,每月对市中院及7个基层法院的“解决商业纠纷用时”予以公告,通报落后单位。9月份市中院将“月通报”制度升级为“周通报制度”,10月份再次升级为“日通报制度”,进一步督促基层法院提升质效,倒逼案件办理人员降低办理商业纠纷用时。开展百日攻坚行动以来,连续3个月,市中院分管副院长带队到各基层法院督促、落实各项指标任务,经过3个多月的攻坚行动,进一步压缩解决商业纠纷耗时,截至2020年11月16日,全市法院解决商业纠纷耗时(不含诉执流转时间)在全区排名从第十一名跃升至第一名。五是建立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全力优化破产审判协同环境,创新破产财产处置方式,推进长期未结破产案件清理工作。今年4月27日,市政府、市中院联合出台《关于建立玉林市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机制促进玉林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截至11月30日,全市7个县(市、区)均建立府院联动机制,6件长期未结的破产案件已全部结案,涉案企业资产达3980余万元,负债总额1.4亿元,妥善安置职工797人。除无产可破的案件外,其他破产案件的管理人费用、评估费、鉴定费、执行管理人职务产生的费用等破产成本费用,均能控制在20%范围内。

(四)关于“ ‘两个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全面从严治院治警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深化司法巡查。组织开展以张坚案为典型的警示教育活动,开展“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和利用李庄浩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开展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加强对干警的党风廉政教育。院监察室联合办公室、机关纪委对干警上下班、庭审开展、诉讼服务窗口工作和法警安检室工作等情况开展经常性检查督查,加强队伍管理和作风纪律建设,切实提高全体干警遵纪守法的自觉性。二是针对近年来法院系统发生的违纪违法问题特点,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风险防控实施办法(试行)》,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实行廉政风险动态管理,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取得实效。三是制定出台《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规范离退休人员从业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法院退休法官的管理,实施半年一核查,对存在未够限制年限从事律师工作的法官进行谈话教育,责令改正。

(五)关于“党内生活不够规范,党组织堡垒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召开年度民主生活会的要求,严格制定会议方案,细化调研措施,收集意见建议,高标准撰写剖析材料,视材料准备情况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健全通报制度,认真对照意见,结合实际落实整改措施。严格落实专题学习、谈心谈话等措施,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强化领导干部担当意识。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制定《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实行不达标重开制度,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要求会前进行谈心谈话,机关党委委员列席监督指导,并将组织生活会开展情况纳入评先评优考核。10月举办党务干部业务培训会,对组织生活会召开流程、规范进行培训。三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学习教育,把坚持民主集中制作为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内生活的重要内容,增强民主意识、民主观念和民主作风,确保民主集中制执行到位。严格执行《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议事制度》,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落实党组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四是将党课纳入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三会一课”,贯彻落实“党课开讲啦”文件精神,开展优秀党课评比。全院各党支部开展“党课开讲啦”活动,机关党委向市委组织部推荐优秀党课1篇、优秀党课主讲人2人,陈少华同志荣获全市三等奖。五是开展党费收缴“回头看”工作。9月根据有关要求,重新核算党费,组织支部开展党费收缴工作培训会,对党费收缴的时间、程序、取整、记录、公示等进行培训。针对“三会一课”存在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各支部对“三会一课”开展回头看检查整改,各支部提交报告10份,机关党委于11月对各支部“三会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办公室支部将党小组记录单独记录,并发出督查通报。六是召开政工业务培训会议,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相关政策条例的学习。对考察材料要求进行详细培训,提高政工人员业务水平。选派一名干部到组织部以工代学,认真学习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和实操。严格落实《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规定》,提高人事档案管理责任人责任意识,及时归档人事档案材料。七是建立出台《新时代青年干警培养管理实施意见》《玉林市法院系统青年后备人才库》《玉林市法院审判专家成长促进工程实施方案》,加大审判人才培养力度。成立市法院青年干警理论学习小组,开展集中学习活动1次。把青年干警放在重要岗位培养,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信访窗口轮岗,安排优秀年青干部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长。

(六)关于“作风不够严实,巡查整改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一案一账户”的案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主办人、局长、院领导、财务分工审核审批。二是针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市法院进行司法巡查指出的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增加了对基层法院案件评查的巡查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认真审议通过了2020年对兴业法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方案。对开展司法巡查的基层法院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整改不彻底或没有整改的,及时约谈被巡查法院党组主要负责人,限期完成整改;对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的,要求做出书面说明。三是对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19年司法巡查指出的6大方面19个问题整改工作进行跟踪回访、督促落实,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各部门整改工作进行检查,对整改不彻底或未整改的问题已通知相关部门限期整改,2020年10月下旬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对市法院开展的司法巡查“回头看”工作已圆满完成。

三、巩固提升成果,健全长效机制,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经过扎实认真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一些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巡察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效。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将进一步夯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不断把巡察整改工作引向深入。

(一)加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更扎实的作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警要求,切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强化工作力度,持续推进整改。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持续抓好整改,坚持不松劲、不减压,直至见到成效。发扬“钉钉子”精神,加大工作力度,努力克服困难,尽快啃下“硬骨头”。

(三)加强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加强执法司法制约监督,进一步完善思想政治建设、司法责任制、审判管理、司法行政管理等方面的制度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促进法院各项工作规范管理。

(四)开展“回头看”自查,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始终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一面镜子,经常对照,查找差距,适时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自查,深化和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坚持政治建院,打造新时代法院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775—2659955;地址:玉林市玉州区人民东路409号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监察室(邮政编码:537000);电子邮箱:ylzy2659800@163.com

 

中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玉林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