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至28日,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政委黄好良一行深入玉林市中院及辖区法院,对“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进行检查指导,市中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张晓刚、支队政委、基层法院院领导及大队领导等分别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中院及辖区法院专用囚车、专用囚车库、专用羁押通道,专用电梯、专用桌椅、专用卫生间、羁押室、监控室、装备室、枪弹室和审判法庭等区域建设情况。
在座谈会上,黄好良政委认真听取各法院的情况汇报,对玉林市两级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予以肯定,对建设标准理解有误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指出推进进度缓慢的法院并要求限期整改。
黄好良政委指出,“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全国法院警务安保工作提出的筑牢警务保障安全防线的重要要求。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全国法院“六专四室”建设工作必须在6月底完成。并要求,玉林市两级法院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克服困难,严格按照“六专四室”建设标准,查漏补缺,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玉林市两级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
张晓刚支队长代表玉林市两级法院警队表示:将认真落实好检查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对照“六专四室”建设项目标准逐条从严格过细核查,杜绝降低标准,把推进玉林市两级法院“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提升司法警务保障水平纳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内容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