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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高院法警总队刘山怀率队到玉林市法院开展安保工作大检查
作者:陈超文、陈超、韦秋兰、沈天乐、 曾春雨、钟玉彬图  发布时间:2022-08-05 16:12:07 打印 字号: | |

2022年8月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法警总队副政委刘山怀率检查组一行到玉林法院开展人民法院安保工作大检查并指导工作。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华、市中院法警支队政委覃智毅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到兴业县法院、玉州区法院、玉州区玉林人民法庭、福绵区法院新桥人民法庭和玉林市中院进行安保工作大检查。检查了各个安保值班岗、审判法庭、“六专四室”改造建设以及装备室和枪弹库存日常规范使用等情况,并在玉林市中院进行了座谈和检查工作台账。



座谈会上,检查组成员认真听取了玉林市两级法院安保和庭审保障工作及安保工作大检查的情况汇报。刘山怀副政委对玉林市两级法院的安保和庭审保障工作及安保工作大检查给予了充分肯定,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组织开展人民法院安保工作大检查的通知》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思想认识要重视,重点节点、敏感时期对安保工作要进行专项部署;二、工作机制要健全,法院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要担起责任,靠前指挥,带头落实安保工作要求;三、法院安保装备配备和设施建设要齐全、规范,特别是“六专四室”要用好、日常管理及维护要到位;四、业务技能要过硬,按规定组织司法警察、警务辅助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技能培训和处突演练;五、纪律作风要严明,常态化组织实施警务督察。


最后,玉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华及警队领导表示,要按照上级领导提出的工作要求贯彻落实,补齐短板,特别是警务安全基础建设及应急保障,及时排除法院安保工作各类风险和隐患,确保法院机关安全稳定。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