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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法院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
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成效
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12 16:35:23 打印 字号: | |

玉林市法院高度重视落实自治区2021年度机关绩效考评社会评价建设性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针对反馈意见的第28和245项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严格落实整改,目前已完成整改,并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整改成效公示如下:   

一、对第28项意见建议的整改成效

容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第28项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取得以下成效。

(一)申请执行人陆某雁反映的问题已于2022年7月15日立案恢复执行,并向陆某雁释明,消除了其顾虑。

(二)对被执行人潘某焕进行了财产调查,并执行到位1426.39元。

(三)向被执行人发出预拘留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义务。  

(四)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及限制其高消费,并在媒体曝光其失信行为。

(五)将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并告知申请执行人可申请执行悬赏公告,造成生活困难的,亦可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申请执行人陆某雁对整改情况表示认可。

二、对第245项意见建议的整改成效

博白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针对第245项意见建议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取得以下成效。

(一)加强政治教育学习,组织执行干警集中政治学习5次,参加全院政治学习8次,执行干警综合政治素质得到明显上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获得提高。

(二)加强执行工作业务培训和新法律法规的学习,组织执行全体人员集中学习《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新修订《民诉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正确处理轮候查封效力相关问题的通知》等,并下发材料要求全体干警各自深入自学,提升队伍执法办案能力水平,不断推进执行队伍正规化建设。

(三)增强执行干警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宗旨意识,持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在群众怨恨的事上转作风,以热情为民的服务赢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和拥护。如3月24日为93名农民工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案款218.22万元;6月9日对6起涉金融、涉民生案件进行集中强制执行,拘传4名被执行人、扣押1辆车辆;11月24日博白法院20余名执行干警冒雨赴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某队对一起确认合同效力纠纷案进行强制执行,同时邀请人大代表、镇政府、镇司法所等单位的工作人员到现场见证,让执行在阳光下、监督下进行,充分体现了善意、文明的执行理念。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行服务质量,组织执行干警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关会议12次,执行干警廉洁意识不断增强,执行领域全年无违法违纪情况。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12日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