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法庭 大作为
近年来,玉林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突出强基导向,把人民法庭作为培养基层法院领导干部的基地和摇篮,把优秀人才放到人民法庭锻炼,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忠诚、业务精湛、群众认可、扎根基层、形象良好的人民法庭庭长。
为立典型、树标杆,激励法官扎根基层,司法为民,示范带领人民法庭广大干警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玉林市法院向自治区高院推荐4位人民法庭庭长参加广西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庭长”评选,他们是:
1.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人民法庭庭长 陈 燕
2.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庭长 苏 娟
3.容 县人民法院黎村人民法庭庭长 江恩国
4.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庭长 蓝伟华
下面,让我们一起踏上他们脚下的土地,看看他们如何为我们撑起一片法治蓝天!一起来看看吧!
陈 燕
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人民法庭庭长
陈燕同志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打造了一站式家事审判玉州模式,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家庭和谐。近三年来办结案件738件,案件调撤率达58.81%。先后获评为玉林市“三八”红旗手、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玉林市法院调解能手、玉林市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所率领的玉林人民法庭先后被命名为自治区妇女儿童维权岗、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苏 娟
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庭长
苏娟同志坚持恪尽职守、秉公办案、司法为民、勤恳做事、清白做人,自觉牢筑防腐防线。主办的案件先后获评2次全区优秀庭审;撰写的判决书获评1次全区百篇优秀裁判文书;平时注重理论研究,2020年参与撰写的论文获得广西刑法学会学术年会二等奖,先后获评玉林市政法系统首届“优秀政法干警”和优秀中青年庭科室所队长。她带领团队创新提出“1314520”家事审判模式,所在的附城人民法庭先后获得全国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全区法庭办案标兵(集体)、第一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等荣誉。
江恩国
容县人民法院黎村人民法庭庭长
江恩国同志带领法庭干警创新“三乡工作模式”:乡言乡语诠释艰涩法律、乡风乡俗化解矛盾纠纷、乡情乡意联结审判网络,走出一条“调解组织全覆盖、职能单位全联动、社会力量全参与、法治德治全融合”的基层社会治理创新之路,其负责县底人民法庭工作期间该法庭获评玉林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
蓝伟华
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庭长
“筑高铁新城,兴乡村之魂”。2018年,玉林高铁新城正式落户新圩镇。蓝伟华同志主动延伸司法服务,启动服务高铁流动法庭,化解涉高铁项目矛盾纠纷200多起,扎实推进法治护航高铁项目建设,助力新圩河村获得中国美丽休闲乡村、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壮美广西·乡村振兴”年度特色案例等荣誉,为人民法庭助推乡村振兴、优化基层社会治理作出有力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