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风化雨解 “家长里短”
记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法庭庭长陈燕
▲陈燕(右二)给当事人做调解
当事人走进法庭时或焦虑、或无奈、或愤慨,走出法庭时却露出了满意的笑容。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玉林法庭庭长陈燕的调解工作如春风化雨般化解矛盾、解决纠纷,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她说话温和,尽心调解,让人感觉安心。”
“她刚柔相济,既有法官的威严智慧,又不乏女性的温柔细腻。”
“在她的调解下,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多半能握手言和……”
正是因为工作突出,陈燕先后荣获玉林市人民法院调解能手、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玉林市“三八”红旗手,全区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全区法院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今年1月被评为全区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庭长”。
“说” 出来的和谐
“家事调解很‘费’嗓子,每天要说很多话,最后喉咙都哑了,但是家事案件调解比判决更利于矛盾纠纷化解,更有利于社会和谐。”陈燕对记者说。
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的审判事实认定难、矛盾化解难、利益平衡难,案件背后关系到社会和谐、家庭人伦、未成年人保护、公序良俗的维护等,陈燕在审理家事案件时更注重解开矛盾双方的心结,她认为弥合亲情、化解矛盾才是家事审判的最终目标。
2022年3月,陈燕成功调解一起私生女继承遗产纠纷案。
被继承人李某经营多家企业,且经营状况良好,但天有不测风云,李某因病去世。李某病故后,“第三者”突然出现,并代表其未成年的女儿向李某家属要求参与继承遗产。李某的妻子梁某拒绝将遗产分给“外人”,也拒绝配合做亲子鉴定。
为维护法律公平公正,化解矛盾,陈燕想方设法提取到双方的医学鉴定标本,并带着标本前往当时疫情最严重的上海进行鉴定。在私生女的继承人合法身份被确认后,陈燕又找双方当事人释理说法,通过多次调解,打开双方心结。
经多次劝说,“第三者”对自己违背公序良俗的行为表达歉意,遂代表女儿将600多万元的诉求降低到200多万元。而梁某也念在私生女确为李某骨肉的份上,衡量利弊后,同意了诉求。
“评”出来的道理
俗话说“家家有本难念的经”,一些当事人遇到家庭矛盾闹上法庭,很多时候只是希望法官能帮“评评理”。在一线从事10多年家事审判工作的陈燕,总能精准地判断案件的基本走向,恰到好处的“评”理,让当事人回归理性。
李某是陈燕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因被妻子谢某家暴,伤及颈椎,起诉离婚。
开庭当天,谢某向法官表明不愿意离婚的态度,并向丈夫道歉,表示是不小心才伤到他,希望丈夫能给她一个改过的机会。鉴于双方感情没有完全破裂,法院没有判决离婚。
去年,陈燕再次接到李某的离婚诉状,此次的理由是妻子不善待自己与前妻生的儿子。
“距离第一次起诉才隔了6个月,其间还一起外出旅行,估计夫妻还是有感情的。”陈燕判断。
“我和丈夫感情挺好的,虽然他和前妻有个儿子,但我也想要一个自己的孩子,可他就是不同意。”谢某哭诉。
“每个女人都渴望有自己的孩子,都有做母亲的权利,你应该理解妻子,而不是一味回避。”陈燕对李某说道。
经过陈燕的耐心调解,李某表示自己确实没有顾及妻子的感受,会和妻子好好沟通,过好日子。夫妻俩再次握手言和,手拉手回家了。
“作为家事审判一线的女法官,我们在每一起案件中多一分耐心和理解、多一分倾听和沟通,就能帮助一对夫妻破镜重圆、一对父子冰释前嫌、一个孩子健康成长……这是家事审判的重要意义所在,也是我们的责任所在。”陈燕说。
“调”出来的满意
大爱无疆,陈燕对群众的关心不仅体现在案件中,更延伸到社会上。
郭某是陈燕帮助过的当事人之一。郭某离婚前与前夫王某经营一个小作坊,两人离婚后,按照双方协议,郭某与两个儿子共同拥有自建的3层楼房,小作坊也归郭某经营,而王某则得到一辆汽车和一笔补偿款。
可让郭某烦恼的是,离婚后,王某时常以探视孩子为由常常去她家,还不断发短信威胁她,甚至盯梢跟踪,并在她家安装监控摄像头……严重干扰了她的正常生活。
2022年8月,郭某与王某争执时,用刀误伤王某,王某因此入院治疗。
事发后,玉林市玉州区委政法委组成工作组进行调解,陈燕作为法律专家参与其中。通过了解,陈燕得知王某“骚扰”郭某是因为探视孩子受阻挠和不满离婚补偿款。
根据王某提出的不满,陈燕耐心引导其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无理取闹。关于探视孩子受阻挠的问题,她建议王某与郭某协商,如果协商不下,可起诉;关于离婚补偿问题,如果王某有证据证明郭某没有给足补偿款,可到法庭起诉。陈燕同时承诺,如果王某不熟悉办案流程,她会全程提供服务。经过陈燕的调解,郭某在探视孩子、离婚补偿等方面与王某达成协议。
据统计,2019年以来,陈燕带领的玉林法庭家事审判团队共审理办结家事案件1400多件,调撤率达58%以上,审判质效指标位居玉州区法院前列。
(转载时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