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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她”力量丨宁丽丽:青春,因法徽而滚烫
作者:覃曼莉  发布时间:2023-03-21 10:17:37 打印 字号: | |


她,一名“85后”的女法官。她的青春与“法”结缘,她的热血因“法”而滚烫。她从事刑事审判工作多年,擅长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热爱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2021年以来,先后被评为博白县优秀法官、先进个人、三八红旗手,被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个人三等功、玉林市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先进工作者”、玉林市政法系统第二届“优秀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她就是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党支部书记、副庭长、少年法庭三级法官宁丽丽。


 

一份坚守,一份责任

华灯初上,宁丽丽刚刚结束一场庭审,这会又转身走进办公室翻开卷宗仔细研读案情。作为选调生的她,从书记员做起,历任法官助理,最后成为一名年轻的员额法官。她的身上有一种严谨细致、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铮铮誓言,为司法事业和社会公平正义默默奉献。在她眼里,法官是神圣的,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她注重提高自己的司法能力和水平,报读了在职研究生,不管有多忙,每天都会抽出时间来学习法律知识。她认为作为一名法律人,就是要不断学习,审判业务能力才能有所提高,才能对得起这身法袍。为确保案件质量,她都会提前研究案件的每一个细节,并制作阅卷笔录,秉承“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始终把高质量办案、高质量审判作为自己的追求,不断坚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谢谢你,法官妈妈!”

 2021年,宁丽丽调入家事与少年刑事审判庭,她始终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的权益,又依法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权益。未成年人心理、生理上都尚未完全成熟,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她考虑到案件的发生对被害人的身心健康造成的伤害,积极联合妇联、团委等部门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疏导,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提供了有效帮助与指导。

 

 少年审判的目的不是惩罚,更重要的是教育和挽救。作为一名少年法庭的法官,她痛心于一群正值青春年少的孩子们,因不懂法、不守法而身陷囹圄。为此,她加强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人生教育指导,不定期对服刑少年、刑满释放少年进行回访帮教,并向他们赠送青少年励志书籍,不断鼓励他们要坚定信念,做一名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亲切的交谈、关切的询问和耐心的解答,让“迷途少年”们深受感动。他们的一声“谢谢你,法官妈妈”,对她来说就是最大的荣誉。

 

社会治理与创新的推动者

为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宁丽丽牵头创办巾帼志愿者阳光站、爱心图书角,组建博法青年法治宣讲团,积极开展“关爱明天、普法先行”系列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打造“法槌护春蕾行动”活动品牌,联合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系列法治进校园、女生课堂、模拟法庭、禁毒主题公众开放日、读书分享会、暑期寒假儿童关爱服务、法治宣讲、回访帮教少年犯和未成年被害人等活动40场次,受益人数2万余人。2022年1月1日,《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后,她主动联系县妇联、团委、总工会、关工委等部门,率先在全市法院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并邀请9名玉林市第一届家庭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委员进驻工作站,先后到县城区和偏远乡镇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活动,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和群众的一致好评。


 

为进一步优化未成年人家庭成长环境,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宁丽丽积极推行“庭前半小时特色法治课堂”活动,即在开庭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前,将涉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集中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站,向他们了解未成年被告人的成长经历、犯罪成因,以及监护、教育、心理、智力发展等情况,根据个案情况进行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并向他们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做未成年的法治护航人

在每年的“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夕,宁丽丽走进村屯、校园开展“家长课堂”活动。


 

2022年以来,宁丽丽为博白镇34个村(社区)的女职工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讲会和“女童保护”宣讲会,引导女职工认真学习并主动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提醒她们在教育好孩子的同时要教孩子学会自我保护。工作之余,宁丽丽还到博白县的多家幼儿园,为该园的老师和家长们宣讲《家庭教育促进法》。她结合审判实务中的案例,剖析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家庭教育之间的重要关系,释明家长在家庭教育中的责任以及家庭教育缺位家长的法律责任,引导家长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起对未成年人教育的主体责任,积极营造温馨和谐的家庭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不断丰富和完善家长课堂的内容,进一步拓展普法宣传阵地,以实际行动为未成年人的成长筑起法治‘长城’,做好未成年人的法治护航人。”宁丽丽如是说。

 

人民司法事业崇高神圣,人民法官坚守初心使命。宁丽丽始终把司法为民的宗旨牢记于心,坚守法治信仰,坚持廉洁自律,用实际行动诠释一名共产党员的责任和担当,诠释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以青春致法徽,为司法事业绽放光彩。

 
来源:博白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