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守护群众安居乐业
博白县人民法院司法为民二三事
2022年,博白县人民法院聚焦民生福祉,真抓实干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提升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回应群众关切,守护社会和谐安宁
“现在开庭!”2022年4月18日上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一起涉及6人的帮助网络信息犯罪活动案在博白县人民法院开庭。
冯某、朱某、沈某、詹某、周某、刘某6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仍为获取非法利益而出售、出借本人实名办理的银行卡,为他人提供支付结算帮助。其间,冯某等6人卡内入账金额为30万元至400万元不等。
“上述六案,被告人尽管没有直接参与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虽无共同实施该犯罪行为的主观故意,但是为获取非法利益仍向他人出售本人实名认证的‘两卡’,为上游犯罪分子用于支付结算提供帮助,是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下游犯罪’。管理好个人‘双卡’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庭审结束后,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目的,博白县法院院长罗飒围绕案件的相关情况,为旁听人员上了一堂反电信网络诈骗普法宣传教育课。
近年来,博白县人民法院对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各类违法犯罪出重拳、下狠手,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22年,该院共受理刑事案件806件,审结759件,结案率达94.17%。
服务保障民生,提升社会治理效能
“法官,谢谢您!房子的事解决了,压在我们心里的‘大石头’也终于落地!”2022年3月10日,博白县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成功调处54件系列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朱某等人分别于2014年与博白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购买博白县某小区商品房,并在支付购房款后,预交了水、电入户,办证,燃气初装等费用。直至起诉之日,房地产公司尚未清算并退还办证、燃气入户等费用给朱某等人。朱某等人遂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房地产公司清算退还办证、燃气初装等费用。
“我们也不想走到这一步,只是7年了都不给我们退费。”涉案业主无奈地抱怨。
主办法官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后,找到房地产公司员工陈某的联系方式。陈某在电话中表示:“公司有意尽早解决纠纷,只是案涉款项需经清算,和业主之间意见分歧较大。”经过与陈某进一步沟通涉案费用清算事宜后,法官将原、被告双方调解的时间定在当日下午。
双方人员在法庭主持下很快完成费用清算,并自愿达成一致调解协议:房地产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前将所有费用清偿完毕。
这是博白县人民法院心系群众保障民生的一个缩影。2022年,博白县人民法院将附城法庭打造为房地产专业法庭,积极应对涉征地拆迁、房地产、物业合同等领域日益增多的矛盾纠纷,为民生保驾护航。2022年,该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6365件,审结5722件,涉诉资金16.92亿元;其中,调解结案1034件,撤诉结案699件,调撤率达30.27%。
护公正强执行,兑现权益彰显公信力
“还是法院办事得力,被占用了那么多年的村集体土地终于拿回来了,以后可以在这里做些公共设施建设了。”2022年11月24日,在博白县龙潭镇某村,随着法官们将涉案地块上的最后一个猪舍推倒,围观的村民中响起热烈掌声。
博白县龙潭镇某村李某某长期占用该村集体某地块,在地块上建设有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为维护村集体权益,该村向博白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法院判决李某某将占用的地块归还村集体。该案经过法院一审、二审以及再审后,最终判决李某某将涉案土地归还给该村。
但判决生效后,李某某并未履行判决确认的义务。某村遂于2021年3月向博白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官,我养的生猪还未出栏,能不能等我出售生猪后再将土地归还村里?”接到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后,李某某向法院提出,要求宽限一段时间。考虑到李某某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经与该村协商,同意暂缓强制执行程序,给李某某延长了履行期限。
可是,一年过去了,李某某养的生猪早已全部出售,其并未履行诺言,自行拆除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没有将土地归还村集体,而且经主办法官多次督促,李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最终,主办法官果断决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当天,执行人员按照事先制定好的方案各司其职,对涉案土地上的猪舍、围墙、大门、沼气池等建筑物进行拆除。1个多小时后,博白县人民法院顺利将涉案土地清场并交付给该村村委会。
博白县人民法院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及时兑现执行申请人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权益的影响,妥善执结了一大批骨头案、棘手案,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2022年,该院共受理执行类案件4549件,结案4258件,结案数同比增长37.05%,执行到位标的金额达7.47亿元。
(转载时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