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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法治宣传进校园 共护心灵促成长
作者:严凌  发布时间:2023-04-14 15:27:59 打印 字号: | |

为了让法治教育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让孩子们从小接受法治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孩子。4月13日上午,陆川县人民法院清湖法庭法官助理兼清湖镇那若小学法治副校长严凌到陆川县清湖镇那若小学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共护心灵促成长”宣讲活动。



校园霸凌是发生于校内校外的“势力”上强大的学生个人、群体对相比较弱势的一方进行的直接或者间接的欺凌行为,从而造成受害者身心出现痛苦、焦虑等不适的感受。近年来,校园霸凌越来越多地出现在了幼儿园和小学之中,正在呈现出低龄化的趋势,校园时光本该是快乐纯粹的,但“校园欺凌”却如一块阴云笼罩在青少年头上。只有正确了解校园欺凌,才能更好的预防和应对。



课堂上,法治副校长严凌结合小学生年龄特点,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的给孩子们讲了以下内容:“什么是校园欺凌”“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做”“怎样规范自己的行为”,告诉同学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如何做守法的好孩子,遇到欺凌时如何保护自己,使孩子们深受教育。通过播放短视频和以案说法相结合的方式,加深了同学们对校园欺凌的认识和理解,提高了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随后,法治副校长严凌围绕《民法典》和《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生动形象地向同学们讲解了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讲授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制止校园暴力等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同学们提高自身防范能力。课堂中的互动有奖抢答环节,一个个新奇有趣的问题,引得同学们争相回答。同学们纷纷表示,要提高自身法治意识,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远离违法犯罪。

近年来,陆川县人民法院持续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开学第一课”“送法进校园”“庭审进校园”等活动,向辖区中小学校及幼儿园提供普法服务,不断提高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师生知法、懂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和自我防范的能力。加强了学生安全教育,推进法治校园、平安校园建设。


 
来源:陆川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