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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丨“零距离”观摩,“沉浸式”普法
作者:曾丽华  发布时间:2023-05-30 09:37:22 打印 字号: | |

为进一步提高青少年法治观念,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六一”儿童节来临之际,北流市人民法院在北流市东湖小学、民乐镇莲塘小学展开庭审进校园活动,公开开庭审理两起涉毒案件,并当庭宣判。东湖小学和莲塘小学的全体师生们到庭旁听。

 

东湖小学




 

 庭审现场,公诉人当庭宣读了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韦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随后,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程序环环相扣,依法规范有序。法院审理查明,韦某存在4次提供场所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经审理认为,韦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遂以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 5000元。

 

莲塘小学





 另一起案件中,2022年5月21日19时许,吸毒人员邹某联系邱某购买毒品冰毒。邱某便在其自建房,以200元的价格出售一小包毒品冰毒给吸毒人员邹某。经审理认为,邱某的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遂以犯贩卖毒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宣判后,法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毒品的危害性、青少年涉毒的原因,告诫广大师生一定要认清危害,远离毒品,树立自我保护和防范意识。

 
来源:北流市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