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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这场会议上,玉林法院作经验介绍
作者:何春燕文,何春燕   陆川县法院图  发布时间:2023-06-07 10:24:59 打印 字号: | |


6月5日,2023年全区法院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暨全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现场会在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召开。会上,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黄忠华以《坚持目标导向 强化使命担当 全力奏好环境资源审判五部曲》为主题,就玉林市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经验发言。



近年来,玉林市法院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自觉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推进环境资源审判机制创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以“河长+法官”协作机制为平台,坚持预防与救济并重,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前移,为守护玉林青山绿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组建专业化审判队伍为保障,奏起规范审判新序曲

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专业化环境资源审判队伍,2022年,制定了《关于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庭的实施方案》《环境资源案件管理制度》,全市法院均成立了环境资源审判庭,在环境资源审判领域全方位实行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审理。北流、陆川、博白等地法院采取到案发地开展巡回审判的方式,增强了当地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达到“审理一件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二、以“河长+法官”工作机制为切点,奏出联动保护进行曲



玉林市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涉水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成立以市中院院长为组长的“河长+法官”工作领导小组,全市法院均挂牌成立了法院驻河长办法官工作室,通过“河长+”系列治河新模式,在“河长+法官”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构建“1+N”生态环境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如陆川县法院与广东廉江市等部门联合召开粤桂两地跨区域环境保护协作联席会议,从源头上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工作形成合力,形成粤桂协作推动九洲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良好局面。


 

三、以构建“生态司法+绿色矫正”机制为重点,奏好生态恢复圆舞曲

坚持系统保护思维和恢复性司法理念,严格贯彻损害担责、全面赔偿原则,对于主动缴纳生态修复赔偿金或积极修复受损生态环境的,纳入量刑情节考虑。如2022年在办理某矿山企业非法采矿系列案,对积极修复生态和赔偿损失的企业主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达到了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市法院积极创新完善生态修复模式,探索构建“生态司法+绿色矫正”新机制,以多样化替代性方式让被告人积极承担环境修复责任。如陆川县法院审理的一起失火罪,以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为出发点,根据被告人的承诺,发出广西首份《生态服务令》,要求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由村委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每月两次的森林防火巡查任务,法院定期回访,让“毁林人”变成“护林人”。


 

四、以精准发送司法建议为手段,奏强综合治理协奏曲

在审理环境资源案件时,注重延伸司法职能,充分发挥司法建议的司法指挥棒作用,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通过对审结的环境资源案件分析梳理,针对存在的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促使各行政主管部门切实履职,堵住监管漏洞,将类案的发生化解在萌芽阶段。

 

五、以创新普法工作新模式为举措,奏响全民参与交响曲

通过公布典型案例、发布环境资源审判白皮书、“庭审五进”、“两微一端”、“玉小槌说法”等形式,引导公众关注环境资源保护问题,自觉遵守环保法律法规。组织开展送法进校园、进村屯、进社区等“庭审五进”特色普法宣传活动,在重点流域或污染高发区不定期开展巡回审判、集中审判,开展粤桂两地政府联合普法宣传,在水域保护区进行法治宣传,形成单一治水到全民治水转变的局面。2022年以来,通过开展“庭审五进”和普法下乡活动,召开环境资源审判新闻发布会、发布白皮书,公布相应的典型案例,让环境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