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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丨家事审判有温情 二次调和离婚案
作者:蒋娟文, 李耀图  发布时间:2023-08-02 09:38:32 打印 字号: | |

“谢谢法官出手相助,再一次挽救了我们的婚姻。”近日,兴业县人民法院大平山人民法庭联合村干部、帮扶人成功调解了一起离婚案件,挽回了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

 

 案情回顾 

“诶,龚某、王某这两个名字好熟悉啊。”经主办法官查看卷宗发现,早在2022年,大平山法庭就已成功调解两人的离婚纠纷。“此次起诉离婚是因为什么事情呢?”主办法官耐心听取妻子王某诉说心中的委屈。

王某与龚某是一对相伴二十余年的夫妻,婚后育有两子一女。早段时间,王某生病,龚某对其缺乏关心和照料,让王某倍感心寒,一纸诉状,便将龚某起诉至大平山人民法庭。

 

多方联动调解 

“距离上次调解时间已经过去一年,龚某的近况如何?”主办法官拨通了村委及帮扶人的电话。一年多来,龚某踏实奋进,在村委及帮扶人的帮助下进行小规模养殖,并在空余时间打零工增加收入。两人的感情与去年相比得到了改善。村干部及帮扶人对龚某的改变给予了极大的肯定。



“龚某的改变我们大家都看在眼里,大姐你肯定也能感受到。”主办法官联同村委及帮扶人上门调解,化法言法语为通俗的语言,对王某,主办法官以龚某的改变为切入点,劝说王某再给予龚某改进的机会。对龚某,主办法官劝说其珍惜婚姻,多体贴妻子。最终,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王某与龚某化解矛盾,冰释前嫌。

针对农村离婚案件上升趋势,大平山人民法庭作为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的工作原则,积极将矛盾化解在萌芽,调解在始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

 

来源:兴业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