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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干聚民心,化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3-08-10 08:57:43 打印 字号: | |

玉州区人民法院

公司欠薪起纠纷,高效调解暖人心

8月4日,玉州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收到了46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代表送来的锦旗和感谢信,信中对立案庭黄法官和调解员成功调解46件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表示了由衷感谢。

 

(图片源于网络)

 

案件简介

林某某、张某某等46名原告受雇于被告广西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从2023年3月份起,被告开始拖欠46名原告的工资,经双方结算,被告尚欠46名原告从2023年3月份至2023年6月份的工资。后被告分别向46名原告出具了《2023年广西某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员工未发工资核算清单》,共计65万余元。46名原告曾多次向被告索要被拖欠的工资,被告一直未支付。无奈之下,46名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

 

调解过程

速裁团队的黄法官考虑到该系列案件涉及工人们最现实、最基本的权益保障问题,为了快速化解纠纷,联合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到庭进行诉前调解,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

 

经了解,被告信誉状况良好,但因资金周转困难且涉及其他案件,公司账户被查封,导致公司迟迟未向46名员工发放工资。因此,黄法官和调解员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协商,同时向被告公司释法明理、分析利弊,明确告知被告拖欠工资可能导致的法律后果。

 

经过黄法官和调解员半个多月的调解,双方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在2023年7月30日前给付第一批25名员工工资;于2023年8月4日前给付第二批21名员工工资。至此,涉46名工人工资案件得以调解结案。

 

(陈丹)

 

陆川县人民法院

小案不小办 用心执行护民生

近日,陆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完毕一起标的额为2500元的汽车修理合同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2021年7月,陈某因汽车无法启动去刘某的汽车修理店检测维修,修好后,陈某付了修车款便开走,没成想两天不到的功夫,行驶中的车子发出很大的异响,陈某辗转多个汽车修理店才发现,车上的三元催化器不是原装的,刘某在修车时误装了其他车辆的三元催化器。陈某为维权,向工商局、法院等部门寻求帮助。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判决刘某给予陈某赔偿2500元。

 

案件判决生效后,刘某拒不赔偿,对法院来电置之不理。因为这小小的赔偿款,拥有一个汽车修理店的刘某,宁愿账户被冻结,宁愿成为老赖和被限制消费,也无动于衷,绝不还款。执行法官到店对刘某拘传问话,刘某还说出“如果拘留不用给钱,我愿意拘留”这样藐视法律的话来。刘某的抗拒履行不仅违反法律规定,更是对法律权威的公然蔑视。

 

为让“当事人赢得清清楚楚、输得明明白白”,执行法官当即拘传刘某到法院,向刘某再一次释明裁判理由和法律条文相关规定,并对他反抗情绪进行疏导。执行法官告知刘某,“不履行生效判决,拘留出来后一样要给付执行款”。听到这,一直怄气的刘某向法官坦言是因个人情绪不愿直接向陈某转账而拖延到现在不交赔偿款,现已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并立即向家人借款,通过法院执行案款账户汇款2500元,请求法院解封冻结的账户,以便企业良好经营。

 

(李创、宋珊珊)


 
来源:玉州法院   陆川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