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法官成功调解了原告吕某天与被告陈某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基本案情
原告与被告是朋友关系,双方同住一个小区且同一栋楼。被告以承接玉林市某小区土方项目需要资金周转为由,于2022年5月27日至2022年7月14日期间,先后向原告借款共计96200元,并出具借条给原告,双方口头约定月息,借款期满后,被告并未按约定归还借款。原告因急需资金周转,多次催促被告陈某传归还借款,被告仅归还2000元给原告,其余借款拒不偿还。无奈之下,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94200元给原告,并支付相应利息。
在该案庭审调解阶段,因对利息的计算存在较大分歧,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双方是邻居,为更好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不影响邻里和谐,庭审结束后,法官继续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并向被告释明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后果。
成功调解
经法官调解,原被告双方最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陈某传分期归还借款共94200元给原告吕某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