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上午,玉林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召开,玉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宁主持会议。
▲玉林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胡海兰出席会议并讲话。
▲玉林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梁宁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了自治区党委刘宁书记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自治区高院黄海龙院长在全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王琛书记在玉林市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精神,通报了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分析总结了目前存在的短板弱项,并就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安排。北流市法院、玉州区法院、陆川县法院分别作经验发言。
▲北流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谢建军,玉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莫伟,陆川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甘伟强分别作经验分享。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真正让法治成为玉林营商环境的最好品牌和核心竞争力。要找准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和切入点,以更实举措为玉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始终坚持“从法治上办”,聚焦“公正与效率”永恒主题,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树立“案案都是营商环境”理念,抓住审判执行工作这个实处,严格依法办案、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办案质效,让市场主体安心投资、放心发展。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关键核心指标,补齐短板弱项,确保高质量完成优化营商环境各项目标任务。主动培育特色亮点,拉高工作标杆,谋划工作举措,要研究拿得出手的创新举措、创新亮点、典型品牌,不断推动法院优商工作创特色、出亮点、上台阶。要压紧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强有力的基础保障。强化主体责任和作风建设,细化目标任务,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要把构建“清亲”新型政商关系落到实处,落实落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各基层法院院长、业务骨干,中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后,市中院民二庭为全市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业务骨干进行了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