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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北流法院:公开庭审“醉驾”案 以案释法警钟鸣
作者:梁家宾  发布时间:2023-10-25 10:15:03 打印 字号: | |

为有效打击和预防危险驾驶犯罪,提高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与法治意识,2023年10月23日下午,北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到北流公路养护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危险驾驶案,将庭审作为最生动的法治课堂,让案例成为鲜活的普法教材。




案件简介:被告人覃某在某市场饮酒后,且在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一辆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回家,驶出几十米后便碰撞到被害人艾某,引发交通事故。经鉴定,覃某的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09.40mg/100mL,属醉酒驾驶。

庭审中,在审判员林杜的主持下,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的庭审程序后,被告人覃某认罪悔罪,表示对危险驾驶行为后悔不已。法庭当庭作出宣判,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覃某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本案案情,将审判台变为普法讲台,以案释法,向旁听的49名干部职工讲解危险驾驶罪的法律法规、社会危害以及避免危险驾驶必须注意的几个问题,引导公职人员遵循“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行为规范,树立安全驾驶、文明出行的理念。


 
来源:北流市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