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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落实2022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6 17:14:10 打印 字号: | |

根据《2022年度市本级绩效考评“民意调查—群众反映意见建议”整改方案》《玉林市2023年度社会评价重点整改事项备案清单》的通知要求,我院高度重视,对照清单制定整改工作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细化整改措施,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我院通过强化责任监督,逐一落实各项具体整改措施,如期完成整改工作。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内容

社会公众所提意见建议:希望市中级法院能够多送法到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到玉州区各个小区、社区等对群众,特别是老年人、妇女开展电信诈骗等方面的法律知识宣传活动。

二、整改完成情况及成效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充分发挥化解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前沿阵地作用,把审判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起到普法加成的效果,为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落实工作责任,增强普法主动性

牢固树立“谁执法谁普法”、“执法者更是普法者”的理念,通过打好“建强组织、建优团队、压实责任”三大组合拳,形成全市法院普法工作“一盘棋”“一条心”“一股绳”的浓厚氛围。

(二)立足审判职能,增强普法针对性

融普法宣传于审判全过程,打造“释法息诉”新模式,推进审判与普法“双融双促”。一是诉前说法化纷争。对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在立案前通过多元普法调解的方式,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2023年1月--10月,全市法院诉前普法调解21287件,调解成功16840件。二是诉中论法解纷争。对进入审判阶段的案件,通过普法说理的方式,大幅度提升了案件调撤率。2023年1月--10月,全市26个人民法庭审结案件15622件,其中调撤结案5871件。三是诉后释法止纷争。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的普法说理功能,强化判前释明、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司法建议等工作,促进息诉服判。2023年1月--10月,全市法院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6.30%。

(三)延伸司法服务,增强普法的实效性

1.建强建优普法宣传阵地。各院、各法庭办公场所内外都设立有专门的普法宣传阵地,同时,积极创建“以案说法”普法宣传特色基地。如市中院创建了全区首个审判案例馆,玉州区法院在玉东法庭创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治新基地、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新基地。2022年以来,两个基地共接待3300人次参观,接受普法教育。

2.创活创新普法宣传方式。一是打造“走出去”+“请进来”的普法新模式。将公众请进来,开展“法院公众开放日”“暑期儿童关爱服务活动”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小学生等走进法院;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观摩职务类犯罪案件庭审活动等,使公众零距离接受“以案说法”普法教育。2023年以来,市中院共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3次,组织旁听庭审活动4场次。让普法服务“走出去”,通过“庭审三进”“法治副校长进校园”“法律六进”等载体,把真实庭审现场“搬”到群众身边,提高群众的防范风险意识、依法维权意识和法律知识。如市中院将防范养老诈骗法治宣传“大篷车”开进乡村社区,守护群众“钱袋子”,深受好评;结合常态化扫黑除恶,防范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电信诈骗专项行动,开展现场宣传活动近40次,发放宣传资料1.5万份;开展打击电诈及关联犯罪案件集中宣判10件。二是打造“线上+线下”的普法新模式。充分发挥新媒体普法宣传作用,大力推进法治课堂,“线上”“线下”同步进行,让更多群众参与进来,扩大普法覆盖面。2023年以来,市中院推送涉法信息2500余条,开展法治宣传直播4次,制作“玉小槌说法”普法短片11部、表演剧“三句半”、反诈版歌曲《孤勇者》等一批脍炙人口、接地气的宣传作品。三是打造“常态化+制度化”的普法新模式。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宣传日”及寒暑假等重要节点开展具有特色的“需求定制”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建立不定期联合回访与随机走访的帮教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教育及预防犯罪教育。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二是进一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实效。三是进一步培植普法品牌、打造特色工作。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