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9日上午,玉林市玉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在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丘耀辉的带领下前往容县对原告刘某某与被告潘某某、广西容县某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进行强制执行。为提升司法透明度和公信力,玉州区法院邀请了玉州区人大代表黎红、李献,政协委员姚名芬到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此次执行的内容是将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租赁财产返还给申请执行人刘某某。到达执行现场后,警戒组迅速完成现场清场及警戒线布置等工作。
人大代表(后排左二为李献、后排右三为黎红)、政协委员(后排右四)现场监督、见证执行
在执行现场,被执行人潘某某一度情绪激动,不愿配合法院执行。在丘耀辉副院长和主办法官的耐心说理后,被执行人配合执行并同意返还申请执行人的财产。
清点租赁财产
执法记录仪对执行活动中生效判决书确定的租赁财产逐一清点及登记造册进行了全程拍摄。整个执行过程井然有序,公开透明。
最后,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对执行标的物予以签字确认。
被执行人签字
申请执行人签字
玉州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见证了执行全过程。代表委员们对玉州区法院执行干警公正、规范、文明执行的工作作风给予了高度肯定,希望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继续发扬优良作风,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今后,玉州区法院将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通过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监督见证执行等方式,主动接受监督,助推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