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上午,乌石法庭工作人员像往常一样着手准备新的一天的工作,突然听到门卫安检处有当事人说:“凌法官,我们给你们送锦旗来了。”“很感谢凌法官以及乌石法庭,帮我解决心头之忧。”L女士感激地向乌石法庭工作人员说道。
案情回顾:原告向本院提起诉讼,主张之前所欠L女士的债务已全部清偿,并要求L女士返还多偿还的款项。立案后,该案由法官凌玲负责审理。本案双方经济来往包括但不限于借贷,而且涉案款项年份跨度大,双方流水的繁多,来往金额较大。为此,在审理过程中,法官凌玲认真核对比较了原被告提交的证据,核实每一笔转账的性质,充分保证案件审理的公正与效率。承办法官结合本案查明事实,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原告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乌石法庭审理辖区内的民商事案件,始终贯彻群众的事无小事,认真细致对待人民群众的每一个案件。案件的审结,并不意味着司法审判的结束,面对案件审理后期当事人的执行、维权等咨询,乌石法庭工作人员积极耐心地予以释明,坚持一心为民办实事,公正司法解民忧的审判宗旨。
一面小小的锦旗,彰显着法院的司法公信力,衬托着乌石法庭工作人员办案的公正与效率。庄严的锦旗,是人民群众对陆川县人民法院的认可,是对法院为人民办实事的鼓励。下一阶段,乌石法庭将继续发扬践行“枫桥精神”,聚焦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人民群众办实事,齐心协力解民忧,以审判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中国式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