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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丨容县人民法院县底人民法庭:三项特色服务为妇女儿童贴“纱”增“甜”护“佑”
  发布时间:2023-11-30 15:55:59 打印 字号: | |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新时代妇女保障权益指明了方向。玉林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和妇女儿童维权工作,有力促进了家庭和睦、社会和谐,有效维护了妇女儿童权益。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将对玉林市法院第六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的先进事迹进行集中展示,今天为大家带来的是:第六批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容县人民法院县底人民法庭的先进事迹。

 

三项特色服务为妇女儿童贴“纱”增“甜”护“佑”

——容县人民法院县底人民法庭“妇女儿童维权岗”

 

容县人民法院县底人民法庭深入践行法治建设既要“抓末端、治已病”,更要“抓前端、治未病”的工作要求,通过设立“家事中心”、创建“沙田柚法律服务基地”、推出“民情日记”“三项特色服务”,积极防范化解家事纠纷,切实维护全县广大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为容县妇女儿童贴“纱”、增“甜”、护“佑”,先后被评为全国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全区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区人民法庭规范化建设先进集体、全区法院人民法庭工作先进集体,2023年被广西区高院命名为“广西示范人民法庭”。


 

“家事中心”“治已病”  为妇女儿童贴“纱”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家庭和睦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

 

近五年来,容县人民法院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3253件,其中原告为女性的占比超过80%,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教育占比超过65%。为了更好地维护广大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容县人民法院制定了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成立了“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确保妇女儿童维权工作顺利开展。

 

小案不冷办,司法有温情。容县人民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聚焦源头维权、普法宣传、基层维权、重点难点,在容县人民法院设立“家事中心”,在五个人民法庭设立“家事调解室”,形成了“一中心五室”的家事审判格局。“一中心五室”为推动形成化解家事纠纷的工作合力,建立容县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县法院、县妇联、辖区党委政府、民政部门、镇级村级调解委员会、派出所、司法所等多方力量组成,明确职责分工,互通信息、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并将办公室设在县底人民法庭,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及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在创建活动中,按照“六个一”标准,容县人民法院逐步建立完善了维权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维权办公室,为涉诉妇女儿童提供了良好诉讼环境;在法庭外墙设置维权法制宣传栏,并定期更新内容;建立适应维权案件审判需要的维权队伍,由业务水平高、工作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女法官、女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专门负责维权案件审理;建立维权工作台帐,指定专人收集整理资料,统计分类,规范档案管理,使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2019年3月家事中心成立以来,县底人民法庭受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875件,审结851件,结案率97.26%,调撤率70.89%,取得较好成效。

 

“沙田柚法律服务基地”“抓前端”  为容县妇女儿童增“甜”

容县沙田柚,是享誉海内外的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全县共有沙田柚树23万亩,果农达8万多人。针对容县大部分男青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主要是妇女、老人在家经营管理沙田柚,往往更容易面临法律风险实际,容县积极探索如何进一步服务侨乡支柱产业、避免在家妇女、老人合法权益受损,营造互利共赢的沙田柚市场环境。

 

在容县沙田柚协会成立“容县人民法院司法服务沙田柚工作站”,在县底人民法庭成立“容县人民法院沙田柚法律服务基地”,集中管辖果业纠纷。工作站和基地联合多家单位组建起司法服务沙田柚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工作制度、工作流程,大力推行服务“协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四服务”模式。在办案过程中,融入以乡言乡语诠释艰涩法律、以乡风乡俗化解涉柚纠纷、以乡情乡意联结审判网络的“三乡工作模式”,根据果农果商情况,结合审判实际,善用“群众语言”,自2022年以来,制作并向相关企业及农户发送《买卖合同参考文本》《送货单参考版本》等宣传资料约10000余份,用“乡土味”打造普法宣教零距离,让果农更喜欢听、听得更懂。将“一次性解决纠纷”理念融入工作,加强与沙田柚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部门联动,2022年以来诉前调解或联动化解涉柚纠纷276件,调解成功249件,让乡村更振兴、更和谐。同时,组建法治服务队,每年在“沙田柚花节”“旅游文化节”、采收节等重要时段,到协会、柚企、基地、果场、农户等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维权,助力容县沙田柚产业高质量发展。2022年以来,全县受理涉柚案件45件,涉及案件标的240多万元,当事人自动履行标的额达196万余元。


“民情日记”“治未病”  为柚乡妇女儿童护“佑”

“微企老板张阿姨来到法庭反映,称其通过一熟人中介将收购来的农产品委托某平台主播代为销售完毕后,迟迟未收到尾款30余万元,且中介已经‘跑路’,该怎么办?”县底人民法庭庭长将其记录在“民情日记”里。


 

千头万绪的事,说到底是千家万户的事。贴心倾听群众诉求,满腔热情做好群众关注事情。在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县底人民法庭推行“民情日记”,要求法庭干警将群众心中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一一记录在案,做到民情“十记”、措施“十到位”,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触角延伸至基层“最后一公里”。

 

民情“十记”通过记录妇女儿童老人侵权、校园安全、家庭教育、留守儿童等需求,采取了庭校共建、家庭教育指导令、人身保护令、回访帮教、关爱留守儿童、法治宣传进村入校等措施“十到位”,把《民情日记》做成了人民群众口口称颂的贴心举措。 

 

“治已病不如治未病”,“运用法治思维,源头预防矛盾,人人都信法,凡事都讲法,矛盾自然就少了。民生问题一个一个解决,诉讼案子也一件一件减少”。县底人民法庭坚持推行这种司法工作理念和服务方式。法庭在为张阿姨提供咨询的同时,深入了解情况,发现在推进乡村振兴进程中,民营企业、小微企业逐步开始依托网络平台推销商品,但往往微企风险防范意识不足,未能及时与合作的网络平台签订合同,最终造成损失。于是,县底人民法庭结合审判实际,及时制作并向相关企业及农户发送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送货单参考版本等宣传资料,深受果农好评。


 

来源:容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