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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丨法庭“搬”进村 送法入家门
作者:李秋嫱  发布时间:2023-12-07 08:29:17 打印 字号: | |

为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生根,切实提升乡村治理效能,12月5日,博白县人民法院到博白镇水佳村村民委员会巡回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当地村干部及部分村民代表旁听了庭审。


被告向原告借款175000元,并书写借条一份。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催要未果,遂诉至博白县人民法院。案件承办法官冯翔从提升当地群众法治意识角度出发,决定采取庭审进村屯的方式,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法治课。

 

庭审中,冯翔引导当事人就争议焦点依次进行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并就该案涉及的实体、程序相关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规范文明,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


庭审后,冯翔结合该案涉及的相关法律知识对旁听人员进行普法,发放普法宣传页,并耐心地为前来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进行答疑解惑。


将法庭“搬进”乡村,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感受庭审,切实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这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积极的意义。下一步,博白县法院将持续开展好“庭审三进”活动,使庭审成为人民群众的法治公开课,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为乡村振兴保驾护航。

 
来源:博白县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