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看似事小,但涉及居民的基本生活,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近日,北流市人民法院附城人民法庭一次性办结28起物业服务纠纷案。其中,调解结案10起,撤诉18起。
北流某小区业主对前期物业公司服务质量不满意,于2022年5月该公司服务期满后,终止合同并选定新的物业公司。但由于业主内部存在争议,新物业公司没能如期入驻并提供服务。而自认无过错的前期物业公司在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直至2023年7月以公告的形式宣告正式退出该小区。
前期物业公司退出后,对经过多次催缴物业费无果的部分业主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欠费业主如数缴纳物业费。
主办该案的附城法庭法官黄娜前往该小区,为纠纷的解决“把脉问诊”。
针对业主反馈的物业公司服务不到位的问题,黄娜一一查看,发现确实存在损坏公共设施、墙体脱落等问题。
“你看看,这样的公共设施,我们业主能心服口服地缴物业费吗?”看到主办法官来了解情况,围观上来的业主你一言我一语地说出了他们拒缴物业费的原因。
“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确实有些欠缺,但是大多数的工作还是可以肯定的,不能因为有了缺点就全盘否定呀。”面对情绪激动的业主,黄娜耐心释法说理。
经过交流,黄娜了解到,很多业主其实不愿意上法庭,有调解的意愿。摸清业主的真实诉求后,黄娜趁热打铁,马上与物业公司联系,说明自己对物业公司服务质量调查了解的情况及业主的诉求,劝导物业公司以和为贵,作出适当退让。
最终,在黄娜的协调下,物业公司同意减少业主部分物业费。见到物业公司作出了让步,在调解现场的业主纷纷当场缴纳了物业费。
今年以来,附城法庭共受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281件,其中调解、撤诉117件,调撤率达41.64%。
(转载自广西法治日报,转载时略有改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