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并非法外之地,网络言论自由需要“表达有边界”,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近日,博白县法院成功审理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件,原告汤某委托朋友将一面写有“明断是非护民权,秉公判决暖人心”锦旗送给博白县法院立案庭法官黄振豪,对法官的认真负责、高效履职表达感谢。
原告汤某与被告王某曾是男女朋友关系。在双方分手后,原告与张女士结婚,并生育有一子。后被告通过抖音发布其与原告感情的经历,在此期间未经许可将原告及原告儿子的照片发布于网络。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对案情进行了全面摸排,在了解到双方的具体矛盾和可能产生的风险后,立即着手案件的具体处理。通过与原、被告的当面沟通,承办法官在缓和双方情绪的同时积极引导双方依法通过沟通来解决问题,并从法理、情理的角度出发对原、被告双方开展审理工作,判决被告停止在抖音等网络平台发布原告及其子的照片,并将已发布的照片进行删除。
鲜红的锦旗承载的不仅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感谢和肯定,也是对法院司法为民工作的信任与期待,这是一份荣誉更是一份责任。博白县法院将继续坚持司法为民的初心,切切实实解决人民群众的问题,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