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好!我是兴业县法院的执行法官,现在想了解一下年前你与唐某和解的执行案件,他有按照计划向你归还借款吗?”
2月21日,关心案件实际执行情况的兴业县法院的执行法官陈永慈一早来到办公室,找到春节前促成和解的田某与唐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材料,便向申请执行人田某打去电话了解被执行人履行生效判决的情况。
“陈法官新年好!非常感谢您对我这个案子的关心……”电话另一头接到回访电话的田某向陈法官表达了感谢,并表示被执行人唐某目前正在按照年前的和解计划履行。
2019年,唐某因购买饲料缺少资金,便向田某借款76620元支付赊欠的饲料款,田某多次追讨无果后,于2020年5月将唐某起诉至法院。起诉后一个月,该案在主办人的努力下,田某和唐某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唐某于2020年8月10日前将借款本金76620元归还给田某,如唐某不能按时归还借款本金,则需支付自2020年1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利息给田某。
但唐某依然没有按照生效调解书履行义务,2021年1月,田某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法院对唐某进行了网络查控和实地调查,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法院向唐某发出限制消费令,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
由于工作岗位的变动,陈法官接手该案后,对唐某再次进行网络查控,亦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陈法官将查控情况告知了申请执行人田某,田某则向陈法官提供唐某的线索。
2024年2月5日,执行团队根据田某提供的线索找到了唐某,并将其带到了法院。陈法官给唐某释法说理,做思想工作,申请执行人田某也表示唐某可以先归还一部分,剩余部分可通过分期归还,但唐某仍然表示无法归还。在陈法官告知唐某法院可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时,唐某的态度立即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按照田某提出的还款计划进行还款。
最后,唐某通过周转当场向田某归还了10000元,并同意每个月从其工资支付1000元给田某直到欠款还清为止。
陈永慈法官曾说:“不论案件大小都是当事人的心事,认真对待每一起案件都是我作为法官应该做的。”执行工作是人民群众实现胜诉权益的“最后一公里”,她表示在新的一年里,将一如既往擎法律利剑,行正义之举,做到执法有力度、办案有温度,运用不同方法切实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