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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公告
作者:政治部  发布时间:2024-03-01 21:56:38 打印 字号: | |

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非在编)辅警3,具体详见附件12024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聘用(非在编)辅警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自愿从事辅警工作,自觉学习司法规范和礼仪,服从安排,爱岗敬业;

2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无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严守审判纪律;

3、男性年龄在18以上、30周岁以下(在19941月至20061月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以上、40周岁以下(在19841月至20061月期间出生);

4、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男女不限,男身高1.70米以上,女身高1.60米以上;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担任人民警察应当具备的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裸眼视力4.8以上

7、同等条件下,部队退伍、体育专业、警校毕业及其他有特殊专长特别优秀的人员条件可放宽。军警烈属、荣获自治区级以上荣誉、政治面貌为中国共产党员者优先聘用。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已经用的,一经发现,解除劳动合同: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行政、刑事、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

4、人民法院经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品行不端,造成不良影响的;

6、参加非法活动组织的;

7、其他不适宜在法院工作情形

三、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参照本单位同类人员待遇进行发放。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组织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8止,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报名方式:现场交材料报名。

3、报名地点: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人事科(玉林市人民东路409111112、1103联系电话0775-2659936、2659615

4、报名所需材料:

1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报名表(见附件2、《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各1份;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及复印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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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服役复转文件、简历、有关获奖证书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
    5、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在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官网、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

(二)资格审查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对考生的上述材料原件、复印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全部信息和相关资料应当准确无误、真实有效,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名资格,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三)体能测试

组织报名聘用(非在编)辅警的考生进行体能测试,考核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规定实施。具体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体能测试成绩确定面试人员,组织实施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并组织进行体检,除聘用(非在编)辅警身高、视力标准按照本公告要求外,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进行考察,全面考察其德才表现,并核实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

(七)公示

根据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情况,提出拟聘用人员名单,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如公示中有信访举报,经核查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员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对象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不合格而出现缺额时,在已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总成绩及名次按程序依次递补。

五、办理聘用手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上岗试用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办理聘用手续,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需要和个人表现,考核合格的,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招聘未尽事宜由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4年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计划表

2.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报名表

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431



附件2

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

 

本人已仔细阅读《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024年公开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公告》,本着诚信报考的原则,现郑重承诺:

一、自觉遵守辅警招聘的相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报考人员的各项义务。

二、报考行为出于本人自主、真实意愿。已对所选报岗位有了充分的了解,愿意接受招聘机关依法进行的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认真对待每一个招聘环节,完成相应的程序,不无故放弃或中断。

三、所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因提交的报名信息和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而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遵守招聘纪律,不舞弊也不协助他人舞弊。

五、进入考察环节前,依法妥善处理好本人与现工作单位的人事或劳动关系。如因本人未依法处理原人事或劳动关系原因导致考察不能按时完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自愿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和法律责任的追究。

 

                            承诺人:

      


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聘用(非在编)辅警报名表

 


 


出生年月

   岁)

 

(  岁)

  


 


 


户口所在地



政治面貌


(团)


参加工作时间(或毕业时间)



健康状况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全日制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




报考岗位


地址



 

 


 填表时间:          

 

主要

工作

业绩



家庭

主要

成员

及重

要社

会关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 签名

本报名表所填写的信息准确无误,所提交的证件、资料和相片真实有效,若有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签名(手写):

                              

所提交材料:

 

填表说明:1.“学习简历”从高中开始填写,“工作简历”包括在原单位部门任职、轮岗、职务变更等情况,须填写清楚职务变化的年月。2.“主要家庭成员”指报名者的配偶、子女、父母等。3. 报名表正反面打印。


 
来源: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