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以来,全区各级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关于强基导向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新时代广西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深入开展“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全区人民法庭标准化、规范化、智能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三个服务”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基层治理效能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树立标杆、激励先进,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命名38个人民法庭为全区第三批“广西示范人民法庭”。其中,玉林市法院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人民法庭均脱颖而出,光荣上榜。
下面
小编为大家带来
2个优秀人民法庭的风采展示
一起来看看吧!
新圩人民法庭
北流市人民法院新圩人民法庭经区高院批准,于2017年9月挂牌增设,2022年12月新审判业务大楼投入使用。法庭辖新圩、大里、西埌3镇21万人,企业114家、规上企业17家、工业园区2个。法庭聚焦护航百香果、家具、米粉等特色产业发展,践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绘就乡村振兴好“枫”景。
2021年以来,新圩人民法庭受理案件2378件,审结案件2239件,结案率94.15%,一审服判息诉率93.21%,调撤率44.75%,获评玉林市法院嘉奖集体、玉林市“妇女儿童维权岗”,工作经验得到人民法院报、广西法治日报等媒体关注。2名干警获得玉林市政法系统“卓越政法人才”,2名干警获得玉林市法院三等功,3名干警获得嘉奖个人,干警撰写的论文获得区级以上荣誉10余篇(次)。
蒲塘人民法庭
兴业县人民法院蒲塘人民法庭建于1955年8月,辖蒲塘、沙塘、高峰3个乡镇。法庭坚持开拓创新谋发展,借助本土楹联文化,赋能特色产业,助力乡村振兴,创建“113”工作模式,以“三治”融合把新时代法治精神与人民群众新诉求紧密结合。
2021年以来新收各类案件690件,结案661件,结案率95.8%,调撤率53.1%,一审服判息诉率98.01%,简易程序适用率90.05%,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99.83%,呈现出“三高二无一低”即高结案率、高调撤率、高服判息诉率、无长期未结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低发改率,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为辖区群众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获评自治区级“妇女儿童维权岗”、全市法院嘉奖集体、全市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等荣誉称号。